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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2025年秋季学期澳门城市大学交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及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与澳门城市大学的学生互派协议以及对方学校通知,现选派成绩优异的本科生及研究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澳门城市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请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同学了解报名要求,准备报名材料。


一、项目信息

1.名额:本科生2名,研究生1名。(如出现本科生或研究生中一方报名人数少于名额人数的情况,空缺名额可递补至另一方);

2.项目时间:20258月底-202512月底;

3.申请资格:山东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且本科生、研究生在交换前均需至少完成在山东大学一学年的学习任务;

4.语言要求:选择英文课程的同学需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

5.交换时为硕博二年级及以上的同学暂时只能修读对方硕博一年级的课程,具体情况需视对方高校相关学院的最终确认结果而定;

6.需于今年5月底前向对方高校提供港澳通行证信息,请校内审核通过并入选的同学提前办理;

7.详细项目介绍、课程、住宿、时间及费用等信息请见附件简章及简章中所附链接。

注:请同学们进行项目报名前,认真了解项目信息,注意项目时间,充分考虑学校学期安排和自身情况。

有关境外经历项目的常见问题解答见链接,请同学们在报名前仔细阅读。

请同学们提前咨询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及时办理相关证照。

二、校内报名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心健康,能够完成在外交换学习任务;

4.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需同时满足对方高校相关要求;

5.学习成绩优秀,需满足对方项目的成绩要求;

6.家庭有一定支付能力,能负担学生相关费用;

7.除对方有专业限制外,综合对方高校可接收专业以及近两年各学院接收校际交换生的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以下学院的学生: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三、项目费用及资助

1.友好学校免收交换生学费,其他费用(如手续费、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等)自理;

2.派出交换生应向我校正常缴纳学费;

3.根据《山东大学学生海外经历专项经费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参加以上交换项目且无外方奖学金资助的同学将有机会获得学校资助,资助额度见管理办法。每位同学在校期间可享受一次学生海外经历专项经费资助。具体资助事宜可咨询所在校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注:未完成校内报名手续、未在赴境外参加线下项目前办理行前手续及出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形的学生,将无法获得学校相关经费资助的资格。

四、校内报名方式

1.济南和青岛校区有意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学生境外交流项目管理系统,于202556日前提交在线申请,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57日。申请时,须准确选择自己的辅导员和教务员。提交申请后,请及时登录系统跟进学院审核进度。如学院无法按期审核,系统将自动作废到期未审核的学生申请。

2.请有意报名的同学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校内审核通过并入选的同学会以邮件的形式收到材料提交通知,届时请准备好本通知附件《简章》中对方高校要求的所有材料并按照邮件要求将材料提交至ohmt@sdu.edu.cn


报名须知及业务咨询见网站


附件:

澳门城市大学秋季交换项目材料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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